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城市供水基础性设施改造及水质保障项目-一厂高压系统改造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财政资金城维费),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2年城市供水基础性设施改造及水质保障项目-一厂高压系统改造;
2.2项目编号:AHJY-2023-004;
2.3招标规模:新设高压配电室1座,新建10kV电力电缆等,详见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4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内容;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招标控制价:158265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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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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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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