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安市“金禾·五福雅居”、“金禾·五福雅居(东苑)”营销全案代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福安市“金禾·五福雅居”、“金禾·五福雅居(东苑)”营销全案代理服务
数量:一项
简要服务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对项目进行营销全案代理(含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实施服务、广告设计、包装、发布及推广、物料制作、市场调研服务;负责客户接待、跟踪、分析,负责《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负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负责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负责收集买受人贷款申请材料、办理按揭手续并跟进贷款批复;负责办理抵押登记、协助交房、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工作)的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金禾·五福雅居项目合同约定未售部分住宅物业建筑面积的85%,且完成金禾·五福雅居(东苑)项目未售部分住宅物业建筑面积的90%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内提供服务。在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中标人有权退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未提供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2份房地产类业务(全案代理服务或营销代理或销售代理)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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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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