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尾电厂2023年入厂煤碳元素及五个微量元素检测项目公告

2023-06-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023年入厂煤碳元素及五个微量元素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汕尾电厂2023年入厂煤,碳元素及五个微量元素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在当地具有自有实验室或合作实验室,且实验室须通过CMA、CNAS认证,且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全水分Mt、分析水Mad、挥发分V(收到基、空干基)、灰分A(收到基、空干基)、固定碳FC(收到基、空干基)、硫分S(收到基、空干基)、空气干燥基弹筒发热量Qb,ad、空气干燥基高位发热量Qgr,ad、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氢H、哈氏可磨系数、煤灰熔融性、五个微量元素(干燥基氟Fd、干燥基氯Cld、干燥基磷Pd、干燥基汞Hgd、干燥基砷Asd)及碳元素C。
3、投标人具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3年06月28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8日9:00起,至2023年07月05日16:3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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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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