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煤场喷洒装置采购(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甲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公司:四川能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详见2.招标范围。。
2、招标范围
本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煤场喷洒装置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通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品牌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及质量承诺函;
(4)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同类型设备或材料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商业运行投产业绩。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3日11:00(北京时间),通过(登录后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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