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康美镇梅魁村84.7kw光伏发电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登录后查看)开展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康美镇梅魁村84.7kw光伏发电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众腾泉南招[2023]01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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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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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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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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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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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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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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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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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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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镇梅魁村84.7kw光伏发电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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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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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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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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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3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
5.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和采购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下午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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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