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司12#、13#堆场挡煤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公司12#、13#堆场挡煤墙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备〔2023〕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秦皇岛港东港区煤四期扩容堆场12#、13#堆场通道与煤垛间,新建总长约2260米、高1.8米预制钢筋挡煤墙。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3 建设地址:秦皇岛港区。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 质量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附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3.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3.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5 09:00至2023-07-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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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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