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普湖县高标准纺织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7-06
一、招标条件本
岳普湖县高标准纺织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12822052600001004)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项目规模: 新建6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并配套水、电、暖、地面硬化等基础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312822052600001004001标段(包)名称: 岳普湖县高标准纺织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21129.6平方米标准厂房,并配套水、电、暖、地面硬化等基础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 、施工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其他条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到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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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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