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铁厂新增真空清扫装置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新增真空清扫装置EPC。
2.2建设地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164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是在炼铁厂焦化、烧结、高炉三个工序共5个区域(喷煤制喷站、烧结混合配料室、烧结原料燃料及熔剂破碎室、焦化一期二期粉碎机室及二期筛焦楼、一期筛焦楼及C4转运站)各建设一套负压真空清扫装置及配套的管网、粉尘收集等设施。
2.4计划工期:19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炼铁厂新增真空清扫装置EPC,包括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人员培训、启动试运(72h+24h)等EPC总包工程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详见第五章设计技术要求。
2.6其他:(1)计划建设总工期:1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热负荷试车完成时间:2024年3月15日。(2)安全目标: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项目负责人(EPC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单位均应在购标前办理CA;(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15时00分至2023年0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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