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装置隐患整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2023-07-0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装置隐患整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分公司装置隐患整改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招标采购预案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回路 壁挂式 联动 1024点 1.00 包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到现场确认所供产品与九江石化现有火警系统、设备是否兼容,并经过业主和设计方确认兼容方案后,方可投标。
    3.1.7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信用认证”,尚未办理企业法人信用认证的投标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入围后三个月内办好企业法人信用认证”的书面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否决(已经取得易派客企业法人信用认证的投标商提供有效认证文件即可)。
    3.1.8 投标人提供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石油、化工行业销售业绩合计金额不小于50万元(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及相应发票的扫描件)。
    3.1.9 投标人应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要求的相关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3.1.10 投标人须提供消防产品的CCCF国内认证。
    3.1.11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 8:00时至2023年7月1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3日09:00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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