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及碱泥包装袋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及碱泥包装袋采购,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及碱泥包装袋公开招标,根据目前碳五石油树脂装置产量及编织袋库存情况,拟采购石油树脂及碱泥包装袋,涉及4个品种。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卖方按买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货单为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货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黑龙江省大庆市乙烯环南路1号)。
最高限价:129.6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付款结算方式: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价款构成: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13%)等相关费用。
商务计价方式:执行固定总价。
签订合同方式: 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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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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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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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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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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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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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树脂编织袋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HK92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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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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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树脂编织袋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HK52 |
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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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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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树脂编织袋 |
空白袋子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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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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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泥包装袋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集装袋1吨/袋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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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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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要求
石油树脂包装袋详见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
碱泥包装袋附件二《集装袋技术要求》
2.4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本项目中标单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汇款信息如下:
(登录后查看)2.4.2编织袋试用与检测
编织袋检测:成交单位送货后,买方有权在卖方所送货的同种牌号的编织袋内随机抽取10条进行检测,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与附件二《集装袋技术要求》及订货通知单中的要求,使得买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卖方对买方拒收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这种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2.4.3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避光保存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5须提供投标产品产品检测报告项目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中《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与附件二《集装袋技术要求》。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业绩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供石油树脂包装袋(要求同型号)总包装袋数30万条以上的应用业绩(买卖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并附带用户使用情况证明;要求集装袋(吨包装袋)的应用业绩(买卖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并附带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 07月 07日 17:00:00 时至 2023 年 07 月 13日 23:59:59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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