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项目法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飞机性能分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飞机性能分析
2.2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完成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飞机性能分析。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告编制。
2.6预算金额:120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民航局相关规范,满足民航相关部门要求。通过民航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一项4E及以上运输机场飞机性能分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为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程序设计备案单位(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项目负责人在《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备案名单中,且具有航空类专业高级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提供标识出项目负责人的公布表截图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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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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