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公资采2023707号]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烟叶电能烘烤房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4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烟叶电能烘烤房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7-23
2、项目名称: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烟叶电能烘烤房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3,083.19元
最高限价:1163083.1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3707号-1 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烟叶电能烘烤房项目(第二批) 1163083.19 1163083.19 1163083.1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烟叶电能烘烤房项目(第二批),计划在安良镇老山薛村、 长桥镇渔陈西村建设烟叶电能烘烤房。
5.2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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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