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7-14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展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
2.3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规模为5万m³/d,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2万m³/d,出水水质为准IV类标准,项目总投资额约12789万元。
2.4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5采购范围: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范围及要求。
2.6交 货 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超过60天。
2.7其他要求:
2.7.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2.7.2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响应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国外制造商或进口品牌代理商。如为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应出具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证明书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3.3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1个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式鼓风机设备(必须是进口品牌)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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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