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招标公告
2023-07-15
项目名称 |
进度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工期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1批 |
招标范围: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石子煤清理、堆放以及转运出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社保证明),要求担任过至少2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律规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