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1号海水制氯系统电解槽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2023-07-18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滨海发电1号海水制氯系统电解槽升级改造 |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1号海水制氯系统电解槽及相关设备的拆卸、返厂维修来回运输、电解槽解体、零部件清洗、铜排翻新、更换零部件制造、电解槽组装、试验、包装以及对设备的回装、调试、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进度目标:合同签署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25天内完成项目改造,根据现场设备停备情况具体安排。 |
1000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滨海发电1号海水制氯系统电解槽升级改造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海水制氯设备的修理能力,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进行分包,应明确分包施工单位。投标人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2018年07月0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3个不同用户(单台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或同等规模)电解海水制氯系统(≥100Kg/h)检修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其中应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7.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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