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7-18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20〕832号批准建设,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高速字〔2022〕3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约占总投资的28.26%,其余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专项工程(工程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4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纵五”线,是连接东北、华北、华中与华南的交通大动脉,也是京港澳高速公路的重要辅助通道。在《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5)年》中,G4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是G4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江西境中段,是江西省规划“十纵十横二十一联”高速公路网的最重要的南北向通道,在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中均居重要地位。
项目起于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枢纽互通以北武宁方向(大广高速与S69樟吉高速相交位置),起点桩号为K2872+500,与泉南高速(G72)、泰井高速(S50)相交,终于在建的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枢纽互通位置,与G4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起点相接。路线经过吉安市的吉州区、吉安县、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和赣州市的南康区。路线全长145.4公里,项目批复概算166.9亿元。
2.2技术标准
污水经处理后排放的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格栅池、调节池、设备基础、设备房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工作内容。具体可参见(附表7: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程数量表)。
2.3.2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即WSGZ-4标段。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总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与 1 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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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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