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二次招标公告

2023-07-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二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及市场化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二次)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6871亩,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戊类厂房、设地下消防水池、门卫、泵房等,配建每小时处理100吨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及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每小时处理500吨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线及相应的机器、设备、车辆等。2.1.3 建设地点:兴隆镇大河南村。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运营质量标准:满足生产功能需要、环境保护要求及相关规定。工程移交质量标准:设备满足正常生产需要、其他设施满足使用条件、经甲方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生产所需设备、设施)、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维修)等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建成后运营、运营期结束后移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融资能力的企业。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投资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 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3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查询时间节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含牵头单位) 不限家数;2)联合体各方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报名截止后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1 09:00至2023-07-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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