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安防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21胶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安防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胶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安防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561 项目名称: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安防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陆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陆分(?66,498.5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陆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陆分(?66,498.56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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