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客户咨询投诉、客户回访服务项目,预估规模323.4万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为宜宾市电信业务的咨询投诉(按标准时限及服务要求完成各类投诉的全流程处理)、客户回访服务(电信天翼、宽带、固话、专线、增值业务等的客户回访服务及满意度测评)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报价,见比选文件参选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任意一项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按该参选人成立之日起计)。
2.1.3参选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来客户咨询、客户回访服务类业绩合同,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加本次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