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庆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G-AQ-2023-0639
2.2项目名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3项目地点:宜秀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
2.4项目概况: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项目,A-15地块共16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乘客电梯(兼消防电梯)8台,乘客电梯(兼无障碍担架电梯)8台;C-4地块共20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乘客电梯(兼消防电梯)10台,乘客电梯(兼无障碍担架电梯)10台。采购内容含电梯及机房空调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轿箱内装修、培训、资料移交、验收(取得使用许可证)、质保(交钥匙工程)及维保服务。
2.5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附件
2.6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字生效后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2.7最高投标限价:1100万元
2.8包别划分:一个包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电梯供应商为品牌生产商或代理商:
生产商具有乘客电梯的生产(或制造)、安装、维修(或修理)资质;
代理商具有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资质,提供生产商乘客电梯的生产(或制造)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代理商投标时还需提供乘客电梯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品牌产品的唯一授权;
3.4、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同一供应商代理两家及以上品牌投标;
3.5、电梯安装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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