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委托,对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硅藻土助滤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
2001052025
2.2招标内容:硅藻土助滤剂共500吨,供货期为1年,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3.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3.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3.3.5投标人应为硅藻土助滤剂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合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情况介绍、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3.6投标人需具备同类型硅藻土供货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需提供类似产品采购合同),并需提供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9日的9:00~16:00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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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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