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公司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7-28
(登录后查看)受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公司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公司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项目简介:
3.1所属工程建设项目:/
3.2项目名称: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公司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
3.3采购数量:1台套
3.4签订框架协议:否
3.5定商、定价:/
3.6主要技术要求:项目中各子系统的关键性技术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0kV监控系统设备、110kV变电站通信设备、调度安防设备、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直流电源装置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3.7交货地点:芜湖长江 LNG 内河接收转运站。
3.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满足到货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9质保期:LNG接收站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或交货验收合格后36个月,以先到为准。
3.10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不限,将物资运送至业主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1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帐后第3个月支付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40%货款,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款。
3.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有,26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继电保护系统及电力监控系统的制造商,具备继电保护系统和电力监控系统研发、设计、制造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中国境内国家电网公司或石化天然气煤炭发电行业,不少于3个110kV变电站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使用业绩,业绩中需包含完整的继电保护系统及计算机监控系统(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4.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且相关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指标,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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