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40000Nm3/h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液氨、液体二氧化碳装车撬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40000Nm3/h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液氨、液体二氧化碳装车撬设备采购
2.2 招标编号:OB-HN-CG2023136
2.3 招标项目规模、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液氨装车撬 |
套 |
3 |
(成撬双边布置一套,成撬左旋单边布置一套)详细参数见技术要求 |
2 |
液体二氧化碳装车撬 |
套 |
1 |
详细参数见技术要求 |
2.4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东鑫焦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满足招标人技术需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具有有效期内原资质证书对应许可级别内容)。
3.3 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必须拥有5个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业绩:(1)该业绩年限为2020年01月01日-至今;(2)应用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3)单个业绩供货数量至少3套以上;(4)同一个合同主体按照一个业绩计算。上述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关键信息视为无效合同)。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6日,电子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添加微信号15603858303)。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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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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