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平面移动类全自动机械停车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3-08-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安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面移动类全自动机械停车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756号;工程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设备)名称:平面移动类全自动机械停车设备;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招标数量:一批;资金来源: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平面移动类全自动机械停车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562万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安装、维修、改造)》(许可项目:起重机械;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至少含安装、维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④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⑤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⑥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⑦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⑧信用要求:信用等级为 A 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560万元及以上的2层及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层数、设备类型以特检验收报告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8-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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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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