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1×50t/h燃气锅炉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2023-08-03
(招标编号:CHDT)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1×50t每h燃气锅炉租赁项目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运路39号
2.2.项目规模: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1×50t/h燃气锅炉租赁项目(含设计、桩基、土建、安装、调试、拆除等)
2.3.锅炉交付使用期:计划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
燃气锅炉租赁
1×50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系统设备及其附件的租赁项目,包括本项目可研、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燃气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结构、性能、材料成品检验、包装运输、桩基、土建、安装,与现有系统的连接(含设计、材料、安装等全部工作),调试,性能试验,特种设备相关证照办理、租赁期满后拆除等工作。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锅炉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具备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天然气锅炉或余热锅炉制造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03 13:21到2023-08-10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29 09:00。
六、开标时间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8-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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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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