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6年度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管路补偿接头、过滤器合格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3-08-0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6年度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管路补偿接头、过滤器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1554
原公告日期:2023-07-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3-2026年度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管路补偿接头、过滤器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155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评标办法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具有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管路补偿接头,过滤器的供货业绩,请问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业绩是否可以算投标人的业绩?
回复:若投标人使用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签署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予以认可。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1)投标人与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之间的所属关系证明资料;(2)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
投标人
业绩
9分
1.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如提供同一业绩不累加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④合同甲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和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3)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合同买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总金额等)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包含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提供))中所列明的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货物须统一用标记(如划线、划框等)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7)建议附合同、发票清单列表,便于评委查询。
(8)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产品业绩
8分
1.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则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则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产品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4个。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如提供同一业绩不累加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④合同甲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和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3)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合同买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总金额等)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包含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提供))中所列明的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货物须统一用标记(如划线、划框等)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7)建议附合同、发票清单列表,便于评委查询。
(8)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
业绩
9分
1.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如提供同一业绩不累加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④合同甲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和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3)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合同买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总金额等)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包含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提供))中所列明的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货物须统一用标记(如划线、划框等)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7)建议附合同、发票清单列表,便于评委查询。
(8)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产品业绩
8分
1.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供货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供货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3.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过滤器供货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产品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4个。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如提供同一业绩不累加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扫描件;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部分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④合同甲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和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3)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合同买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金额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供货总金额等)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包含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提供))中所列明的金属硬密封蝶阀或管路补偿接头或过滤器货物须统一用标记(如划线、划框等)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7)建议附合同、发票清单列表,便于评委查询。
(8)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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