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需采购无线监控系统及图像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变电站线路,保障线路安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一号矿井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线路无线监控系统、图像监控系统技术规格书内包含的设备及安装。
2.2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及物资到货验收单,并办理财务挂账手续后,次月完成发票总额40%到货款的支付。物资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92日,采购单位收到物资使用部门安装投运验收报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总额50%安装投运验收款的支付。采购单位留取金额不超过货款总额10%、期限不超过730日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采购部门收到物资使用部门质保验收报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如有特殊支付约定,按合同约定付款。
2.3交货地点:吕梁市临县车赶乡桃塔村
2.4工期:6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其它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在近3年内(2020年8月至响应截止时间) 完成1项同类型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无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8月 8 日 17 : 00 起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 17 : 00 (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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