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荔县小型可移动式粮食烘干机具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09
项目名称:大荔县小型可移动式粮食烘干机具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小型可移动式粮食烘干机具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收获后处理机械 粮食烘干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49,800.00 849,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小型可移动式粮食烘干机具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小型可移动式粮食烘干机具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被起诉;(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0日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5: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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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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