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饶县大码头镇玉米单产提升万亩应用区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项目无人机飞防作业招标公告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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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码头镇玉米单产提升万亩应用区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项目-无人机飞防作业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230007100092023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230007100092023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4.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范围:作业植保服务组织需在县植保服务平台备案、作业机手需持证上岗;植保组织与机手劳动关系正常。 1、无人机作业标准:飞行高度控制在2.5米以内(离玉米雄穗),容量40L、喷幅不超过7米、药液不低于2.0L/亩,用药量严格按照药品规定参数执行。 2、须安装智慧北斗终端---智能飞防和物联网传感器,自动检测作业质量,并上传云平台分析,实现自动识别作业,精准计算作业面积。 3、须提供无人机飞行轨迹,提供兑药、飞防时的照片,飞行参数、作业亩数截图。 4、药剂统一分配,用完的药瓶要冲洗干净装回原包装箱,作业完成后送到指定地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根据分发时候的登记数量清点回收的药瓶数量,回收数量低于分配数量的,按100元/瓶(件)扣发防治服务费。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应提交材料: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两套。
   
五、提交材料时间:
   
1、时间:2023-08-10 00:00:00至2023-08-14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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