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测试诊断仿真软件及专家系统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测试诊断仿真软件及专家系统各1套,本项目包括软件功能开发、软件系统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在内的一揽子项目。投标人必须针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仅针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 项目类别:服务类;
1.3 服务地点:广州市;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 230万元(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 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 (2022)3号) 执行))。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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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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