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费托合成装置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EMC工程招标公告
2023-08-101、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费托合成装置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EMC工程,建设资金由投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费托合成装置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改造,包含高低压设备的变频改造(7台高压设备,14台低压设备)和智能控制系统的安装(催化剂还原、费托合成、汽提塔与公用工程及尾气脱碳工段的智能控制系统)。部分电气、仪表系统利用现有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费托合成装置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EMC工程;
2.3 招标编号:HP23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资料,投标人复核并完善费托合成装置催化剂还原工段、费托合成工段、汽提塔与公用工程工段、尾气脱碳工段的智能优化控制系统的方案设计,详细设计(模型设计)、技术论证及安全评估、设备材料的采购、制造及安装、调试运行、性能验收、节能量监测及计量、项目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运营服务及与原项目装置对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回报机制:投标人项目5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4300万元,且年均分享比例不超过43%,每年不超过80%;
2.6效益分享期限:5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为180天);
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随时买断,买断价格不超中标价;项目合作期满,投标人将现场设施及软件授权等全部无偿完好移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买断,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将现场设施及软件授权等全部无条件完好移交给招标人;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件;
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10 19:00至2023-08-15 1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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