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蓄电池充放电设备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1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保障电池检测业务交付能力,综合考虑现有设备能力、项目规模、检测周期等因素,计划购置设备20路。
1.2 采购内容:采购蓄电池充放电设备20路。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1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18V/500A/500A
1
2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72V/200A/200A
4
3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72V/300A/300A
8
4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6V/300A/300A
2
5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72V/100A/100A
4
6
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320V/300A/300A
1

1.2.1 采购规模:采购蓄电池充放电设备20路。
1.2.2 到货期限:合同签定后不超过60日历天。
1.2.3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2.4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 采购包划分:单一采购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132.56万元人民币。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 应答人须为蓄电池充放电设备的原厂商,并提供原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5 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比选项目。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1日17:30至2023年08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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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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