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医用X射线防护服和垃圾分装污物车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3-08-14
预算金额:人民币131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1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人民币/元)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技术需求

产地类型

1 铅防护服(正穿半袖双面式) 5

6000

30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国产产品

2 铅防护服(防护裙) 5

3500

175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国产产品

3 铅胶帽 10

500

5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国产产品

4 铅围领 10

650

65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国产产品

5 垃圾分装污物车(双口) 24

3000

72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国产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2.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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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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