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高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修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3GK041
项目名称:甘肃省高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修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84.0(万元)
最高限价:84(万元)
采购需求:购置汽车营销软件、新能源汽车、训练台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5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2.6 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15至2023-09-04,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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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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