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海南电信MSS系统一线运维服务支撑技术服务项目及MSS等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14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保证甲方合同上的系统及所承载的应用软件服务稳定可靠运行,甲方拟购买系统一线运维服务及维保服务,对2023年海南电信MSS系统一线运维服务支撑技术服务项目及MSS等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1.1.1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拟采购2023年海南电信集中MSS系统一线运维服务支撑以及海南公司省侧相关系统维护支撑服务。主要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省侧审计助手、末梢库存等5个系统的技术服务支撑以及集团集中MSS域29个系统的一线运维服务支撑。本项目维护服务内容维持上一年度的维护服务需求内容基础上,新增研发项目管理平台、CTSC-翼商城、财务辅助-无纸化报账电子附件管理系统、财务辅助-司库资金/银企系统模块、财务辅助-司库预算系统模块、智慧建设APP等6个系统的一线运维支撑服务工作;新增省侧MSS域末梢库存等系统维护性开发需求以及旧财辅系统的迁移及改造维护服务工作内容,新增集团MSS上云集中测试及省端数据应用系统维护开发工作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127.20万元,其中价款为120.00万元,增值税款为7.20万元。
1.2.3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1.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1.2.5比选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3本项目采用参选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或承诺函。
2.1.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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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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