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中安信资(新疆)物流有限公司巴州智能医药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七公司-中安信资(新疆)物流有限公司巴州智能医药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电缆等采购招标公告

2023-08-14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 交货期: 1.按照项目部实际需求订单分批送货 ;2. 正式确认订单后7日内送货
2.3交货地点: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快捷路西侧、阳光路北侧巴州智能医药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国家标准,厂家资质资料及招标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
2.5.1 报价为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快捷路西侧、阳光路北侧巴州智能医药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部现场的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2.5.2 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3 交货时间:报价单上写明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送货到现场); 2.5.4交货方式:按照项目部订单送货;2.5.5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及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后支付95%,剩余5%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供应商为集团要求的17大类公开招标物资电缆合格供应商名单。3.1.2 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所供产品必须随车附带有合格证、送货单等资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从2023-08-14 09:00起至2023-08-19 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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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