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垣市南蒲办事处郜坡、后寺谷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4项目概况 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垣市南蒲办事处郜坡、后寺谷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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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3-86 | |||||||||||
2、项目名称: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垣市南蒲办事处郜坡、后寺谷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395,109.98元 | |||||||||||
最高限价:2395109.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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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垣县南蒲办事处郜坡、后寺谷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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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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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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