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油烟监测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8,000.00
35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3,2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3,2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油烟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3,250.00
313,2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3(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7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3,7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油烟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3,750.00
223,7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⑪、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⑫、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⑪、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⑫、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⑪、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⑫、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④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⑥供应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④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⑥供应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西安高新区2023年餐饮油烟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④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⑥供应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7日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 09: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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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