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2023-2024年度10kV及以下配网带电作业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21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1.1.1整治目标:(1)针对存量基站存在的外市电电力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基站正常供电,确保外市电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配合供电部门或业主对存量站外市电隐患进行改造,确保基站正常供电。
1.1.2施工服务内容:从公网引电位置带电解除、搭接引流线,包括带电解除引流线,解脱并放落耐张段导线;线路施工结束后提升及悬挂耐张段导线,并完成带电搭火。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金额用完止或同类项目招标结果公布止。
1.3项目预算金额:4800000元(含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对模块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6施工范围:文山州范围内。
1.7工期要求(单个区域内):在甲方派单后,必须3个自然日内出具整治方案及协助填写安全隐患类维修确认表相关表格,待铁塔公司运营维护部签字盖章后派工,开始计算工期。涉及申报电网公司带电作业计划的情况,在甲方派单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网公司带电作业申报,电网公司批复带电作业日期后3个自然日内恢复供电。不涉及申报电网公司带电作业计划的情况,在甲方派单后5个自然日内恢复供电。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9质保期:保修期36个月,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完工,进行内部验收(交维),从签署内部验收(交维)合格之日起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如无任何问题,进行竣工验收(终验)。
1.10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为交钥匙工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
(3)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注:
①  以上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② 上述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注:
①提供人员名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②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列入本项目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省级/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21日23时00分至2023年08月2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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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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