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基于物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电厂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应用研究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运路39号
2.2.项目规模:电厂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平台开发及应用以及其配套子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应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基于物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电厂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应用研究项目 |
1、电厂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平台开发及应用
2、针对GIS开关室和汽机房两种场景下的不同类型的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的开发及应用
3、基于智能终端的人员巡检及管理子系统开发及应用
4、门禁考勤管理子系统开发及应用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物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电厂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应用研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为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或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或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具备软件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资质。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01月-投标截止日)具备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或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合计至少2套投运业绩((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在同一个合同中时认定为一体化智慧管控系统和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业绩各1套))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性材料: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加盖用户签章或者用户签字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投运证明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2 13:30到2023-08-29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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