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招标公告

2023-08-23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系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配套的直流融冰装置。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项目开工及2022年投资计划的批复》(大唐集团投〔2022〕2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招标
招标编号:CWE
招标人: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
2.1交货地点: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设备名称: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暂定,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2.4项目规模:购置一套额定交流输入电压35kV,额定容量18MW移动式直流1融冰装置。
2.5招标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式直流融冰装置等及其附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制造商。
3.2.2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融冰相关或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3.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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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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