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项目已纳入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登录后查看)就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承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污水处理项目的系统调试、运行投加药剂采购。采购人将根据需求分批次采购各种药剂,单次采购不小于25kg,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剂运输至指定地点(一般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并卸货至指定位置(一般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间)。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合同包,合同包号分别为:YJCG-1合同包。
服务期:1年(在合同期间内履约情况良好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签,续签服务期不超过初始服务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信誉良好:
(1)供应商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无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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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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