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项依据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集二铁路贲红至二连段能力补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1〕436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二线二连站集中控制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呼铁计函〔2021〕433号)、《关于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等十二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1〕246号),集二铁路贲红至二连段能力补强工程、集二线二连站集中控制中心工程、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工程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集二铁路贲红至二连段能力补强工程、集二线二连站集中控制中心工程、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工程
建设地点:集二线。
2.2主要工作内容:
集二铁路贲红至二连段能力补强工程、集二线二连站集中控制中心工程、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工程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
2.3 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金额为83038元(其中:集二铁路贲红至二连段能力补强工程19038元,集二线二连站集中控制中心工程40000元,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工程24000元),合同金额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费用在取得合格验收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如不能按期取得验收报告则不予支付)。
2.4 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5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按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认真履行合同,对提供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或正在承担铁路消防检测业绩不少于1项。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名、一级消防工程师不少于3名。
(5)具备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能力,熟悉建筑行业消防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6)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9)本次零小择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递交申请文件。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利益冲突。
4.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8月29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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