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2.1.1.项目区域:虹桥机场T2航站楼旅检通道(具体位置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为准)
2.1.2.项目范围:在虹桥机场T2航站楼旅检通道(具体位置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以分区域实施方式新增8条安检智能通道,在一期使用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人脸识别和人包对应准确度和功能操作一致性问题,着力提高虹桥机场精益运营效能,提升旅客无感过检舒适度。
2.2 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3 交付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具备到货条件,后续可根据最终用户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且完成安装、调试。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安检智能通道类产品或智能旅检回筐系统采购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90万元或等额外币,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投产品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产品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注:如出现投标人针对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货物的投标,则涉及该品牌所有投标人均做否决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后查看)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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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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