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宝市水利局灵宝市水利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28
2、项目名称:灵宝市水利局灵宝市水利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LBGZ[2023]239-ZC144-1 灵宝市水利规划编制项目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灵宝市水利规划编制项目,包含灵宝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灵宝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灵宝市“一河一策”方案(沙河,阳平河,枣乡河,十二里河,双桥河)、灵宝市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灵宝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灵宝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灵宝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灵宝市城市区域防洪规划等8项规划的编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服务期限: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6供应商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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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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