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一、采购条件
本惠州东江项目制冷站设备管道及室外管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或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制冷站管道、室外管网管道等制作及安装;施工水电接口:甲方提供至二级电源箱,乙方承担实际使用费用,具体详细见报价清单。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制冷站设备的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配凝结水回收装置离心式冷冻水泵 、闭式冷却塔 、螺杆式冷水机组 、离心式冷冻水泵 、离心式冷却水泵 、凝水箱 、定压补水装置、 补水定压装置 、旁流综合水处理器 、软化水装置 、差压式过滤器、玻璃钢轴流通风机、风冷柜式单元空调机、玻璃钢轴流风机等),管道现场就位、对口、焊接、防腐补口、焊接技术管理、焊条库的管理;成品保护、甲供原材到货卸车、材料领用装卸、倒运(装运卸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运输机械)、消缺处理、材料领出的保管及余废料按要求退回等;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以施工图纸图为准,工艺要求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最终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和采购文件技术附件。
2.3 计划工期:224日历天,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详见采购/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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