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275000元(国库资金:1275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54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浦东新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次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第三方绩效评价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由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竞争,为确保项目充分竞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唯一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15(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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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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