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3年消防器材类(变电站消防火灾报警设备、气体灭火设备、消防供水设备)第一批次物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3-08-31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3年消防器材类(变电站消防火灾报警设备、气体灭火设备、消防供水设备)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CG0900
(三)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方式:框架
(六)项目类别:货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至2024年6月30日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火灾报警设备
97.6975
1
火灾报警设备1
97.6975
/
/
/

 
(二)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
标的1:火灾报警设备,预计采购数量13416个,预计采购金额97.6975万元。
标的2、3已完成招标,该次招标内容为标的1。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 。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物资类项目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才终止框架协议。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取消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框架合同终止的供应商(下称终止合同供应商),且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其所中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且后续不再分配的,在本标的其他供应商(正常履约供应商)均已达到所中标包份额150%(即足额,此处的足额仅在重新分配时适用,实际供应份额按相关框架合同约定确定)的基础上,招标人可将终止合同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100%-终止合同供应商供应商已供应比例-其他供应商足额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额小于等于0则不再重新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按照参与分配供应商的中标比例,计算参与分配供应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标人向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应积极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响应。
1.如有供应商逾期不响应或明确不响应的,则不向该供应商进行重新分配。招标人重新计算可分配比例,将剩余份额在响应的供应商中重新分配。
2.如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均不响应的,本标的剩余份额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
重新分配部分的物资单价、订单等要求,按参与分配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的框架合同之约定执行。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4
标的1火灾报警设备:凡属国内产品,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及承诺书),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并由该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签订合同(若中标)。(标的2、3已完成招标,该次招标内容为标的1。)
5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由投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1.应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布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CCCF),以及国家相关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红外对射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感温电缆)、声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火灾报警显示盘、输入模块、输入/输出模块、气体灭火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盘),检验项目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的任意一份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含有采购标的清单中任意一货物的清册复印件)。
火灾报警设备

 
四、 请于2023年08月3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07日17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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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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