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机场驱鸟车特装系统练习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场驱鸟车特装系统练习平台主要包含定向强声驱鸟系统、驱鸟弹发射器、强光驱鸟系统、语音干扰驱鸟系统、驱鸟炮驱鸟系统、超声波驱鸟系统、电动云台和控制系统等。主要用于教研室日常教学施训,兼顾实际操作、维护修理、故障排查等多种训练形式,各驱鸟系统均能自由组合,以满足针对性教学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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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保密资格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七)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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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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