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明善小区(庞相如、严小张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东区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ZB050号
四、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3-64
五、项目地点:长垣市南蒲境内
六、项目内容:长垣市明善小区(庞相如、严小张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东区,包括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不含电梯)(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41083.21㎡。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东区大门、开闭所、地下人防及非人防车库(建筑面共129990.38m2)
二标段: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建筑面积共111092.38m2)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一、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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